請勿自殺

自殺是一種懦弱、害人、不負責任的行為。

懦弱:你若遇到困難,無論你認為有多大,都有責任去面對,都有方法解決。一死了之去逃避,是十足十懦弱的行為。

害人:有人以為自殺是個人的事,與人無關,錯!一個人在地鐵月台跳軌自殺,對列車司機所造成的心理創傷是很大的,他甚至做夢也夢見自殺者跳軌那刻的景象,以後駕駛列車也心慌慌。
同樣,一個人若跳樓自殺,對目擊者也會造成長久傷害。
不要以為你躲在渡假屋燒炭便與人無尤,第二天屋主見到你那恐怖的「死樣」,一樣把他/她嚇個半死,以後做生意也背著沉重包袱。

不負責任:你要知道,人生在世是有很多責任要負的。你父母把你養大,你便有責任盡力回報他們,自尋短見非但沒有報答父母,更使父母傷心欲絕,是非常不孝。
你若有仔有女,自殺就更要不得,「成村人」等著你照顧,怎可以一死了之。
就算你無父無母無子女,難道你以為你的朋友不會為失去你而傷心麼?你突然失去了相熟的朋友,你認為對你沒有影響嗎?
你就是以上全都沒有,你也有對社會的責任,你應該用你的生命為社會作出貢獻,同時你有義務幫助社會上其他有需要的人,少了你,社會便少一分力。

所以,小全全在這裡誠心講一句:不要自殺,若你不願做好人,也不要做這種嚴重地害己害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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