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白得來,白白給與

小全全已經很久沒有買「屬靈書籍」,因為小弟反對其作者從中取利。為什麼在一個像基督教那麼著重與人分享的信仰裡,「屬靈長者」出書要收取利益,而非免費的與人分享?如果書價沒有了作者的版權費而只收回生產成本的話,是否可以平宜很多,從而使更多人受益?既然你承認你的屬靈智慧是上帝賜給你、是白白得的,為甚麼你分享時要收人家的錢?

撰寫屬靈書籍不是一盤生意,信徒也不應該視之為一個職業,作者要有收入就應該去打工,然後在工餘時間寫作,造就其他人。如果在基督教圈子裡能建立出一個共識,就是信徒出書應純粹為使其他人得益處而並沒有牽涉任何個人利益,這便真能夠在信徒並外邦人中成為一個有力的見證,榮神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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