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第十一屆排聯盃賽例
1) 比賽日期 : 於2008年10月18日開始至12月初,逢星期六六時開始。
2) 比賽場地 : 石塘咀體育館舉行。
3) 報名詳情 : a. 報名費每隊HK$2,000,參賽一經落實費用不予退還。
b. 每隊最多可報12名球員,比賽期間不可加入隊員。球員只能申報一隊,若發現多報一隊,該名球員將被取消比賽資格。
c. 報名隊伍最少要包括2名曾經參加過去3屆排聯盃之球員方合資格。
d. 2名曾經參賽球員必須分別要到場參與不小於3天賽事。
e. 上屆前三名隊伍優先參賽,但必須擁有不小於去屆3名隊員,以及必須分別要到場參與不小於3天賽事。
f. 填好之報名表連同報名費之銀行單據 (HSBC A/C 027-8-027818),可電郵 alanwmc726@yahoo.com.hk或傳真至 25603117 Alan Wong收。
g. 經審核接受報名後,不得增加及改球員。
h. 報名表上所有資料絕對保密但必須正確,若發現有誤,可能取消比賽資格,而參賽費用不會退還。
4) 報名日期 : 自即日起至9月16日止 ,如超出8隊採取抽簽决定。
5) 領隊會 : 成功參賽`之隊伍將分別被通知,並於10月11日舉行領隊會。如未派代表出席領隊會之隊伍,可能被取消比賽資格,而參賽費用不會退還。
6) 比賽制度 : a. 比賽隊伍須於比賽前三十分鐘向大會報到
b. 參賽已隊員如被發現未報名或冒名頂替其隊伍比賽資格將被取消
c. 每場比賽採用三局兩勝制,第一及第二局頂分為25分無限分刁時。決勝局頂分為15分,刁時最先取得17分為勝方。
d. 比賽最多有8隊球隊作賽,大會採用單循環制。勝一場得2分;負一場得1分,每隊完成7場比賽計算得分
7) 比賽方法 : 初賽 : 採用單循環制,最高分4隊進入決賽日分名次
決賽 : 對賽採取抽簽决定,每組勝方同日爭奪冠軍,季殿軍則以比賽分數計算。
8) 比賽規則 : a. 採用國際球例最新規例,網高2.43米
b. 不設上訴,一切賽果以球証即場判決作最後決定
c. 如遇颱風,比賽將會延期舉行。
d. 比賽隊員必須穿著整齊及前後須有號碼之同款球衣。
e. 球隊必須準時出席比賽,若果超過5分鐘,或未能派出六人出賽,作棄權論。
f. 本賽事不設技術暫停。 每隊均有二次自由暫停(三十秒)及六次換人次數。
g. 比賽時須用大會指定之排球作賽。
h. 每隊均須派出一名跟據國際排聯計分之記錄員,一名主球証及一名計分牌員,大會將會派發指引給予球証,倘若球隊未能派出義工,大會將收取 $100作處罰,超過 2次大會有權取消該球隊比賽資格。若大會發現該名球証有任何錯誤或有偏私,大會有權即時更改球証。
9) 比賽名次 : a. 遇有隊伍總分相同時,則全部比賽中所得之分數除以比賽中所失之分數,其商數較大者獲較之名次。
b. 如再有相同時,則全部比賽中所得之局數除以比賽中所失之局數,其商數較大者獲較之名次。
c. 如未能決定者,則如下計算 :
兩隊相同時,以兩隊對賽時得分計,勝者為勝 ;
三隊或以上時,賽會將另行決定各隊名次之辦法。
10) 獎項及獎金 : 設冠亞季殿軍及最佳球員各得獎盃、獎座、獎牌及獎金。
冠軍獎金 $1,500
亞軍獎金 $1,200
季軍獎金 $800
殿軍獎金 $500
大會以計算直接取得分數之發球、攻擊、攔網選出最佳發球球員、最佳攻擊球員、最佳攔網球員以及最有價值球員(總得分最高),各得獎金$150。
11) 頒獎儀式 : 決賽當天比賽後於場內即時舉行。
12) 章則修改 : 本章程如有未盡善處,賽會有權隨時修改,再作出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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