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愛,買愛                                          20040913

剛看完一齣深情到老的電影,不知何故竟有意欲沿著砵蘭街

感受一下和電影截然不同的「愛」,能發售的有價情慾。

夜半十二點,街,熱鬧得可以,企立四周看辦的男人,

性感地穿梭其中的女人,加上如我這些無端闖進的閒人,

當中著實可以產生無數生活故事。若我也企立其中又會怎樣?

想自己的裝扮和模樣就不會讓打算買笑的男士產生興趣,

但想像著不知會否有警察走過來查身分證,我會說些甚麼呢?

或許我會反問他如何看這街色,如何看街上的每一個人;

為生活、為將來、為生理需要、為心理平衡、為家人、因沒有伴侶、

因突然的財困、因為剛剛贏了馬仔、因為是唯一的技能、為快錢、

為理想、行錯了一步、行進了就繼續上路、當一切已成習慣......

是一份怎樣的職業,買賣雙方同時讓人好奇,同時墮入道德的法網......

對嗎?又錯嗎?雙方付出了自己的身體,各人自願地進行交易,

卻因那買賣牽涉金錢而被定罪,被歧視;但,有甚麼交易會不用

付錢?不付款,似乎又構成另一種罪名。那是否,一切商業行為涉及人

的身體便不能「叫價」,如買賣人體器官是犯法一樣。

那本是人類繁殖的根本行為,不知從那個時候開始,卻變成生活裡的

重要娛樂,所為的已不再是生命的傳承,而是單純的感官需要。

那春色,若已成為社會裡的必然現象,我又為甚麼在那條街上,

像逃走般急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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