紋身,又稱文身、刺青,是用帶有顏色的針刺入皮膚底層而在皮膚上製造一些圖案或字眼出來。即指刺破皮膚而在創口敷用顏料使身上帶有永久性花紋。在皮膚上造成隆起條紋瘢痕的作法,有時也稱為紋身。平紋紋身在全世界大多數地區均有實行,膚色較深的民族沒有這種習慣,中國近幾百年間也比較少見。許多民族認為紋身可以防病袪災。也有的民族用紋身標明地位、身份或某一集團的成員資格,但最普遍的動機大概是為了美觀。

[譯文:(我紋這個紋身)那是因為我一直愛著你]

紋身產生於世界各地原始部落民族的紋飾膚體的習俗。即經手術後在身體某部留下不褪色的圖案。花紋有鳥獸花卉或圖騰、經文、八卦等。反映其審美意識及宗教觀念。在中國,高山、德昂、黎、獨龍、傣、布朗、基諾等族皆有文身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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