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 界 禁 區 通 行 證 的 檢 查 政 策

 

多年來,警方都會在邊界禁區設置路障,檢查出入口的人士,沒有通行證者便不能進入禁區內.

其實,設置路障檢查出入禁區人士的身份證已經非常足夠,已經可以打擊非法入境者.

 

在回歸後,這個政策已經過時了,現在根本就無需要限制其他居港人士進入禁區內,這只會造成禁區內外市民的不便

 

檢查通行證有實際用處嗎?我住在禁區二十多年,也不覺得這有絲毫的用處,如果真的有用,為什麼設置路障的警務人員,很多時都不檢查通行證呢(這是我二十多年多所見的)?我發覺警方只是間歇地檢查出入禁區人士的通行證,值勤的警務人員在偷懶嗎???還是連值勤的警務人員也發覺這個檢查制度是浪費警力的???

 

另外,我想問,如果禁區通行證真的有作用的話,為什麼十八歲以下人士卻不需申請呢???是否代表禁區只限制十八歲或以上人士的進出自由呢???政府的政策真的讓人摸不著頭腦!

 

這二十多年來,檢查通行證的政策已經嚴重打擾了我正常的社交生活;如果我的親友想來探訪我,便要每次去申請禁區通行證,我強調,是每次!!!!!!這是多麼的麻煩和浪費時間!而且辦理這些通行證,更浪費了政府的人力物力 。更何況每次申請都要走到

新 界 粉 嶺
沙 頭 角 道
粉 嶺 迴 旋 處
上 水 警 署
邊 境 禁 區 通 行 證 辦 事 處

 

更甚的是申請人是必須親身領取通行證的!!!但上述辦事處的辦公時間是:

邊 境 禁 區 通 行 證 辦 事 處 的 辦 公 時 間 逢 星 期 一 至 星 期 五 上 午 九 時 至 正 午 十 二 時 三 十 分 及 下 午 二 時 至 四 時 三 十 分 , 逢 星 期 六 上 午 九 時 至 上 午 十 一 時 十 五 分 。 逢 星 期 日 及 公 眾 假 期 停 止 辦 公

 

這合情合理嗎???辦事處的辦公時間多數人也需要上班,怎能有空去申請呢???如果我的朋友星期六下午想來我家探訪我,但星期六上午卻要上班,他可以怎麼辦???郵寄申請也是要申請人親自領取通行證 !!!我想問,政府真的有認真思想過這政策的可行性、合理性和需要嗎???

 

再者,如果非禁區人士想搬進禁區居住,可以嗎?很明顯,這侵犯了香港一般市民所享有的遷徙自由權。

 

檢查禁區通行證的政策根本就是一個擾民的政策,這嚴重打擊了禁區居民的社交生活,和侵犯了非禁區居民進入禁區的自由,也妨礙了一般市民的遷徙自由權。

故此,為了廣大禁區居民的福祉著想,希望政府能重新檢討現行的禁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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