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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椅上的射手》 作者:譚智明 口述,林仲明 撰寫 出版地:香港 出版社:艾迪雅工作室 出版日期:2004年10月 版次:初版 頁數:93頁 定價:HK$38 |
『他的出生就像一塊烘壞了的麵包......成了醫院的常客......』他『右腳患有先天性疾病──象皮腿......整條腿都腫脹了......右膝蓋患上關節炎......』
13歲開始,『病情愈來愈惡化,每年的夏季便是魔咒發作的好時機......』
18歲,他『決心找出一個徹底解決的方法』,『「來吧!反正動手術割掉就是......一切便可以回復正常了。」』他把『只有11吋長的小腳子插進更冰冷的義肢裡......永遠拖著十來磅重的義肢走路』。
『24歲那年,他的爸爸突然中風昏迷......延至翌日,終告不治!』
34歲,『1991年的一個早上』,『忽然......健壯的左腿......失去了所有力氣,整個150磅的身軀完全下墮!』原來,他『腰椎第11節的神經細胞被壓壞了引致下半身開始癱瘓』。雖然經過整整一年的診斷、手術,他最終也『不能走路了』,從此需要輪椅代步。
39歲,1995年,母親去世。葬禮過後,有一天,他姊姊告訴他:在姊姊12歲那年,他才『被父母抱回家中,那時他是那麼的弱小,那麼的無助,父母千叮萬囑不可把秘密揭穿,因為姊姊也是被收養的。』不到兩個月,他找到親生父母。兩年之後,親生父母也過世了。
43歲,1999年,超聲波發現肝臟有黑影,患上癌症。
47歲,2003年,愛妻死於先天性腦血管疾病。
他叫譚智明,人生的一切悲歡離合都好像在他身上上演了。正如他在談到決定尋找親生父母時所說的一樣,他『擔任主演一幕粵語殘片......就像馮寶寶被別人欺凌的弱女角色,既可憐又倔強,更賺人熱淚......』
不過,智明不甘願擔任一個『弱女角色』,樂觀的他自強不息,把握人生每一個機遇:
智明在醫院,會『披上外衣掩蓋著病人服......偷偷乘坐計程車到附近的「大排檔」,弄回幾味小菜與病友享用宵夜......』
『智明曾經有五年時間同時兼任三份差事......』
智明1988年加入保險行業,『花了三倍的時間和努力才站穩陣腳......智明背負著十多磅重的義肢......在客戶面前走出穩健的「第一步」......』一做就是十多年,幹出成績......
智明需要輪椅代步後,立刻接受『物理治療,希望盡快增強上半身的臂力,以便照顧沉重的下半身身軀,更申請在病床旁邊放了電腦,學習電腦上網,讓自己不至於把時間虛耗。』
智明是1999年『傷殘亞運會』男子團體射箭金牌得主。『一個行動不便的人更應該尋找適合自己的運動,因為體育運動可以令人放下自卑,踏出家門,接受自己,迎接挑戰。』
智明長時間的練習和比賽射箭,肩膀出現勞損,退出射箭選手生涯。但他立即『鎖定下一個目標』,參加十米氣手槍訓練......
智明積極參與義務工作,服務多個不同復康團體。『人類無私的愛,智明經歷其中,總教人心裡舒服。』......
正如智明自己所說的一樣:『癌病我管不了,能管著的是我應否繼續參加(傷殘奧運)選拔!』人生面對多少風風雨雨管不了,管得著的是自己生命如何發熱發光!『永不言敗』!
祝願智明往後的人生更見光明!
最後,謹就所見,將書中的一個小問題列出,以便日後再版時澄清:
頁19,說『1983年的一個初夏......決心找出一個徹底解決的方法,心想自己每年也得進出醫院一次,長此下來,那裡還能如常讀書甚至工作呢?』,便做手術割掉右腳。
頁32,說『1996年,智明也40歲了』,那麼1983年割掉右腳時他應是27歲。
但是,在頁54,明明寫著他『早期斷肢以後,只是剛滿18歲』。照頁19『那裡還能如常讀書甚至工作』的文氣看來,『1983年』可是1973年之誤呢?
撰文:![]()
2005年3月6日於香港
本文為作者個人意見,並不代表香港傷健協會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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