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人生極寶貴的決擇
經文:路14:25-35
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他轉過來對他們說:「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愛我勝過愛:原文作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你們那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見的人都笑話他,說:『這個人開了工,卻不能完工。』或是一個王出去和別的王打仗,豈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嗎?若是不能,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條款。這樣,你們無論什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鹽本是好的;鹽若失了味,可用什麼叫他再鹹呢?或用在田裡,或堆在糞裡,都不合式,只好丟在外面。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
在第十四章前後的數章中,基本上都是耶穌的言論,特別著重於「人的悔改,跟從耶穌」。耶穌更新那些跟從他的人的眼光,改變他們的價值觀,對人生的醒覺,幫助他們看永恆的事物。在這些人當中,有些人聽了卻裝作聽不到,或者像不明白。亦有一大群人跟著耶穌,好像是接受了耶穌的教訓。第十五章說到在這些人當中起碼分兩類,一類是是那些要救恩的人,另一類是自以為在神面前是義人,卻對罪人沒有憐憫之心。
在這段之前耶穌說人的心表面上跟隨耶穌,其實一直是拒絕救恩,當真正的呼召來到時,就會表示拒絕,然後在這段耶穌說若要跟從祂,應該以甚麼態度來跟從。祂看到有極多的人跟著祂,但事實上這些人當中,很多人不是真要跟從耶穌,或者根本沒有想到如何跟從耶穌。
耶穌開出一個跟從祂的價,就是愛祂需要勝過愛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甚至自己的性命。在這句話按中文的譯法好像是在愛耶穌的層次比愛另外的事物高一些,而另外的事物也是我們所愛。但在原文的意思,卻用上「恨」這個字。當用這個字時,意思就比「勝過」強烈得多,不是愛耶穌比愛親人多一點點,而是因為愛耶穌,以致對於其他的事物有「恨」的心。
這是否說基督徒沒有親情呢?用一個例子就很容易明白。我們自小在自己的家庭中長大,相處了十數寒暑,是情濃於水的係。但曾幾何時,一個外人的出現,就將整個家庭的親情改變,於是兩人就另組新家庭。其實在他們拍拖時,可能在他們當中的朋友,己經有人說他們「為一棵樹而放棄了整個森林」。但對於他們來說,在兩人以外的人,只是電燈膽,防礙二人的感情發展及相處時候,甚至表示不滿,在婚禮上當說出「我願意」時,就是表示放棄了其他所有一切,甚至以其他事物是阻礙兩人的關係,討厭這些防礙他們感情的事物。耶穌所說的愛神過於其他的人,就有這種意味,深深感受到其他的人或事,是阻礙了自己與神的關係,若不是對神有這種完全的愛,是不能作門徒,亦即是說不能充份體會到作門徒的福份。
當我們明白到這要求時,或者我們會問,我是否值得如此放棄一切來跟隨耶穌?所以跟著來的經文,就是計算代價。今日的社會現象,離婚現象越來越普遍,若追究其原因,不難會發覺在相戀的時候,兩人的人生觀與價值觀的差異。兩人之所以能夠相處,又會決定結婚,會在感情上的全情投入,被情感蓋過理智,沒有真正計算過代價,亦未必有神所要求的神聖的愛在其中。
在這計算中,我們首要知道自己想做甚麼,有些人一生為賺錢、為儲錢,以這個為人生的目標,但在最近的新聞中,我們得知有一位老人家,為自己積了一億多元,而臨終時卻享受不到成果,那麼這樣做是否值得呢?我們會說這是本末倒置了。人生在世追逐名利,但到頭來卻會發現一場空。這就是人生虛空的原因。有時人開始時賺錢為改善家庭的情況,但後來卻無止境地賺錢,不是因為家庭仍貧窮,而是成了金錢的奴隸。
人沒有神的時候,人就只有向著一個方向來追逐,沒有至終的目的,即使有目的,太遠的目的恐怕不能達到,就近的目標達到之後,就會失去目標,若沒有下一個目標,就會若有所失。於是就像是沒有目標地追逐著人生,到最後跑到人生的終點時,仍不知道一生的價值。
耶穌告訴我們,要計算代價,你所作的是否有永恆的價值?若所花的時間精力,不能得到成果,倒不如快快轉頭,另尋出路好了。而「要作耶穌的門徒」是你人生的目標,需要人全情投入,毫不保留,將一切交給神,以神為至高,以神為至寶,這才能成為門徒,否則人生是失敗的。有時我們來到教會,會存著一個意識,以為教會可以用一生時間來參與,今日錯過了的,可以日後補回,但一些世俗的學問、世俗的娛樂、世俗的機會若錯過了就不會回來,於是在選擇時將教會聚會放在第二位,將俗世的追求放在第一位,沒有看到人生的至寶是耶穌,值得我們窮一生來追求,甚至於棄一切來追求。於是在信仰上失敗,沒有享受到作門徒的福。反之會在神的國與世界的拉力下生活,聖經說這些人「用許多愁若把自己刺透了」(提前6:10)。
作為門徒,就是在神面前的成就,世人追求「名」,基督徒的「名」是作為「門徒」,作為「神的兒女」,世人的「利」是金錢,基督徒的「利」是「積財寶在天」,世人的追求沒有保證,基督徒的追求是絕對有保證,聖經說我們會有冠冕,若我們看到這點,我們就會因著愛神,以萬事為有損,是防礙我們追求,我們會有「恨」的心,為要全心全意愛神。
最後,耶穌所說的話,你聽到嗎?有時人每星期來到教會,聽了又聽,但在實際的生活中,卻絲毫沒有改變。不是單單知道了,不是單單明白了,乃是能否作出這份決擇,有一份作門徒的心志。耶穌說「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若你既然明白,就要按著所明白的去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