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活出新生活

經文:羅13:1-7

  1. 引言
    當基督徒得著新生命,隨之而來的生活都會改變。以往在未信耶穌之前,我們可能很重視在社會。但信主之後,又走向另一極端,認為我們是神的子民,已經將自己全獻給神,只需要向神負責,於是不理會基督徒當盡的社會責任。
    新生活需要將現有的生活反省,然後重整過來。保羅寫這段聖經,不是為增加篇幅,使內容包羅萬有,而是有需要這樣說。
  2. 內容
    1. 公民責任的概念
      1. 掌權者由神定
        對於世間的統治者,有善有惡,有民主有極端,我們會以為有些是神所立,有些不是,共產主義不是出於神,自由世界是神的心意,聖經沒有這樣說,反之在舊約但以理書告訴我們一切政權都沒有照神的心意,最後神會自己建立一個新的國度。
        或許你會想,今日確實有些政權是很差,不可能順服。但事實上保羅時代的羅馬教會所面對的政權並不比今日好,連保羅自己也是羅馬公民,深明其中的利害,但保羅仍這樣說。
        今日我們所面對掌權者,無論如何,我們要看為神所立的,至於他們 的表現使人失望,是他們個人的問題。他們的權力是神所賜。
      2. 掌權者的功用
        掌權者不是空配劍,是為賞善罰惡,神立這些人是有實際用。有時我們在短時間之內是看不到成果,更難了解神如何用這些人來完成祂的工。
        我嘗試將中國近史作一個解釋,來證明人需要神,自從無神立義出現,無神主義之風吹遍整個中國,有些學者曾說過人因為無知,才會將一些事歸在鬼神身上,但當人知 識多起來,就不會想相信神了。但經過無神主義的洗禮,到現在宗教要採取開放的態度,教會亦越來越多,尋求信仰亦越來越多,正是人的心靈需要神的證明。
      3. 小結
        總括來說,那些掌權者及他們的權力,都是神所定,從聖經中我們看到神立了一些人,在宗教上一無是處,但經過考古學的發現,他們對於當時的社會,政治等事情,是有很大的正面影響力。
    2. 公民責任的實踐
      1. 服權
        1. 不反抗
          1. 政治背景
            保羅說抗拒當政者是抗拒神,或者我們會想到一些不公平、沒有公理的當政者在掌權,我們仍要聽他的嗎?保羅說這樣的話是有原因的,對於當時的羅馬政府,面對著猶太教及猶太人,這類人是與別不同,有心腹大患之感,而初基督教被誤認為是猶太教,起初有點好處,因為可以生存下去,但日子久了,基督教要表明自己不是猶太教的一部份。而猶太人中的奮銳黨希望以武來脫離羅馬的統治,為著國家的和平與安定,羅馬政府如何做呢?基督徒不反抗拒,是將自己從這些群體中分別出來,不要以為不反抗拒就是表示支持。因為羅馬的信仰,不是基督徒所要接受的。若撇除宗教來說,現在這政府是否將國家統治得和平呢?
          2. 實例
            在中國及香港近年出現一個宗教,喜歡去抗議,莫論他們的信仰對錯與否,但作為當政者,要維持社會的平穩安定,是否可以容許一些宗教在社會中做這類事呢?中國在變色之後,重新探討宗教存在的意義,而採取了一個禁止的做法。教會以這段經文來回應,一方面是順從神而不順人,仍然有聚會,但不是公開的反抗,沒有做成社會的混亂,默默做了多年,忍受多年的壓力,至今政府為著舒緩社會中人群的精神壓力,宗教正好可以扮演這角色,又是免費,讓教會再出現何樂而不為?不反抗是見證的一部份。
        2. 不懼怕
          1. 原因
            還有作官的是叫作惡的懼怕,所定的法律基本上是為對付作惡,我們若是行善,又何需要反抗,同時亦不需要懼怕。若這個政府是有公理的,我們不用怕,亦不用反抗,若沒有公理,反抗有何用,怕又有何用,倒不如這情況交給主,讓神自己來管理。
          2. 實例
            在以色列人犯罪最深的時候,神讓他們被擄至巴比倫,有人認為這國家是邪惡的,於是作出反抗,而沒有想到自己的罪,結果是自取滅亡,另外有人想到這是神所允許的,就去到巴比倫,並在這地買地起屋,生兒養女,我們沒有神的眼光,看不到整幅圖畫,但起碼以色列人有一個比較重大的轉變,由農業社會轉為商業社會,經濟能力大增。
            使徒行傳記載教會受逼迫,於是他們分散(不是逃亡),在所到之處傳福音,建立教會,結果是教會更大地發展。
      2. 支持
        1. 一般
          有一個實際的行動,是作為公民需要承擔的,國家政府要運作,是需要國民經濟上的支持。
          今日我們常有機會聽到的,是人對政府的指責,認為政府多冗員,但當政府要精簡人手時,又諸多批評。當日納稅是保羅特別要提醒基督徒的,可能昔日沒有稅務局,逃稅的情況很容易發生,基督徒要如何面對呢?自己既在這國家中,受這國家的法律所保護,就同時需要盡責任。我們很容易批評稅項重,但對於政府的實際開支,又有多少了解呢?
          從這點帶出一個相關的問題,就是基督徒的奉獻,以香港的法例,奉獻在一定金額下是可以免稅的,若你覺得政府花錢不合適,例不如奉獻,起碼你知道錢花在何處,亦可以表達你的意願。最近發覺到大家可能對教會的財政沒有留意,或者沒有學習理解,這樣對教會的運作其實有一定程度的影響。同樣在國家中,若人不留意自己的責任來納稅,國家若面對經濟的壓力,如何將國家辦得好呢?
        2. 特別
          對社會的參與,除了一般的事務外,亦有些特別的事情,我們可以考慮參與。
          現在有好些學校開始立家長教師會,加強學校家庭的溝通,大兒子的中學亦將會成主家長教師會,對於這間學校,我們知道是基督教的學校,熱心於福音工作,作為基督徒能在家長教師會中發揮影響力,我相信是好的。
          另一個最近的熱門話題,是美國大選,聖經教導我們要為在位的禱告,使我們能平安無事,端正渡日。即使我們不是美國公民,亦可以為美國代禱。
  3. 總結
    奉獻給神的人不是與社會抽離,於在深山中修道,而是更懂得社會的責任,以致生活有美好的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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