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格與價值觀

價值觀屬於性格一部份,價值觀反映個人追求的生活標準。但生活標準沒有公認準則;有些人以他人的成就作為追求準則;我曾親耳聽過有人說:「我要成為第二個李嘉誠!」
有些人以能力所及的範圍找尋生活標準,例如無樓自住,便只求有層樓;未有妻、只求娶個老婆等。
有些人偏向追求物質,有些人偏向追求精神,或兩者想兼顧。
什麼狀態才合乎「理想生活」準則?這個問題相信沒有答案;關鍵是能活在自己感到滿意的狀態中,及與他生活在一起的人也滿意,便已達到「理想生活」的境界。
香港有兩個極端例子,一是環保份子周兆祥,他把自己和家人的生活,置於原始狀態沒有電燈、沒有電視、不乘搭汽車等──但他的家人樂於享受這種原始生活,他便已達到「理想生活」境界。旁人的嘖嘖稱奇便是多餘了。
一是周啟邦夫婦──每有人提及這對夫婦,都以「Cheap中之最」作結。這也是無必要的評論;難得他倆樂在其中,表示他們的價值觀雖不被他人接受。但他倆「樂此不疲」,表示已到達「理想生活」境界,他人的評說,已無關重要。由此觀之,「理想生活」是主觀標準,某人的「理想生活」,未必是他人的「理想生活」。
最煩惱者,是一起生活的人──例如一個家庭──即使簡單到只有兩三個人的家庭,也有可能出現價值觀不統一現象。民主氣氛較濃者,多種價值觀可以並存。專制家庭會以家長的價值觀統一其他人的價值觀。若只有夫婦兩人,則以強橫的一方統一另一方。這種獨裁式價值觀,在沒有其他因素影響下,表面沒有什麼異樣,因為家庭成員關係密切、不易隨便割離,所以,即使有人對專橫感到不滿,也無可奈何。
但只要出現些少變化,無論變化出現在誰身上,都會在一夜之間改變現狀;例如一位受妻子價值觀長期壓制的男人,一旦遇到一位價值觀相同的女士,相談之下,相逢恨晚,這麼一個偶遇,足以令一個家庭掀起天翻地覆的變化。
相反亦然,一位主導家庭價值觀的女士,當她有機會認識一位認同她的男士,對方還嘴甜舌滑加點吹捧的話,這位女士將會產生英雄之見略同之感。若放縱自己繼續與同道中人發展下去的話,又是另一齣悲歡離合新戲的開始。
強行將自己的價值觀套到他人身上、因而產生關係變化的例子,多不勝數。尤其父母對子女,這種現象更為普遍、嚴重。可悲的是,犯著這種「罪行」的父母,不但不認為是錯誤行為,還振振有詞認為「教導子女」是父母責任。結果有目共睹,這類父母造就了很多「不聽教」的問題青少年。子女為什麼會「不聽教」,父母永不會檢討本身是否出了問題,直至子女在外面闖了禍,嚴重者甚至喪了命,才反省「我是不是出了問題?」
太遲了,何況,那還只是一句懷疑式反問,並不是肯定式自責:「天啊、我完全錯了!」
父母子女之間較理想的生活,應是互相尊重,而且一定要由父母做起──請看清楚,我是說「由父母做起」,不是說「由父母講起」。
為什麼要強調這句說話呢?因為為人父母者,大多數只懂得「說給孩子聽如何做」,極少懂得以身作則「示範給孩子看」,換言之,少有父母會「紓尊降貴」地先尊重孩子、以換取孩子的尊重,這是為人父母最失敗的地方、而且會一直失敗下去,直至懂得撕掉「心理上的自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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